马上记住本网站,如果被/浏/览/器/强/制进入它们的阅/读/模/式了,阅读体/验极/差请退出转/码阅读2.
还有一位应试生员也议论的是这个问题。不过,他是从经济角度入手,畅论了朝廷对于商贾课以重税的弊端。
明朝开征商业税的名目本来就很多,而且税种愈来愈繁,税额愈来愈高。开店铺的有市肆门摊税;一应塌房、库房、店舍、停储客商货物的栈房,必须每日纳钞;驴骡车受雇装载货物,出入京城或其他城市的,每辆亦必要缴纳车马税。水陆通道,各设关卡税监,按照路程远近、装载货物多少,分别征收船料税、条税、门税、关税。其他诸如鱼课、酒醋税、牙税、香税、头匹税、落地税等,难以尽录。而且,上至宫廷皇室、朝廷户工两部,下到各省、府、州、县的官吏胥役,都向商人伸手,大小管道分别唆吸钱财,筹算及至骨髓,不遗锱铢。公私交征,黄台之瓜,何堪再摘?于是,商业遂陷于重困,商贾罕至、货殖不通,进而影响到了国家税收的持续增长。显而易见,这种杀鸡取卵的短视行为,实际上是自堵税源,破坏财政平衡的愚蠢做法,与明中叶以来商品经济日益发展的趋势更是背道而驰。
该生员认为,“古之为国者,使商通有无,农力本穑,商不得通有无以利农,则农病;农不得力本穑以资商,则商病。故商农之势,常若权衡。然至于病,通无以济也。”也就是说,农商必应相互倚赖,农与商虽然职业分工不同,但异业而同心,都是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都能够对社会做出不同的贡献。明确提出了“欲物力不屈,则莫若省征发,以厚农而资商;欲民用不困,则莫若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的主张,建议朝廷不能无视农商之间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不能忽视商力所能承担的限度,故此,必须在榷税制度上作较大幅度的改革,从整顿榷税制度,肃清巧立名目以增课,减少重复征税,严禁滥肆罚借入手,严申法令,革除积弊,抑平物价,减除中饱,限定税额,才有可能畅通物资交流,保证工商业的存在和发展,促进贸易繁荣。
看到这两份策论,使朱厚熜联想到了时务科经济科有两位进士的策论,一是建议朝廷取消商人“市籍”,准许商人自由经商;一是建议朝廷废弛“牙行”包买包卖制度,准许行商按地域设立会馆,自行觅主发卖。
所谓“市籍”,指的是凡要在城镇经营工商业的人,必须先到官府登记,取得批准,才可以“占市籍”。如果未获准“占市籍”而擅自经营工商业的,就属于违法,可以按照游民处理,或被驱逐或被拘捕。之所以朝廷要专门立有“市籍”,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对工商业者的控制和限制;另一方面则用以作为对占籍者征调各种繁重差役的依据。一些工商业户“占籍未及数年,富者必贫,贫者必转徙”,不少人因此只好被迫逃籍。
而坐地牙商包买包卖,则是行脚商人的一大苦处。行商扬帆载货,将本图利,比之要办理“市籍”,承担差役的坐商,固然多了许多自由;但一买一卖,都要受制于牙行,不经牙行,便不能购货,也不能发卖。牙行商人仗着有官府牙帖,坐收厚利不说,还将自己不得不承受的买办之苦转嫁到外来行商头上,甚至还有一些不道德的牙商,恣意欺侮外来行商,赚取最大限度的利润。该生员墨卷之中所揭示的牙商其用心之险恶、手法之诡异,令朱厚熜看了也不禁瞠目结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