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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解王 第六节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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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你还是干娘手下的人,连最好的胭脂都不认识!”七夕一撇嘴,却一点不生气,“我听他说过,他最喜欢《战城南》这支曲,我老早就学会了。那天锦袖姐来闭花斋买东西,说最近他常与袁大人一起到春更楼听曲喝酒,我寻思着机会难得,便求着锦袖姐帮我这个忙,让我有机会把这支曲子亲口唱给他听。不曾想今儿晚上,锦袖姐真喊了小厮来通知我,说他们去了春更楼,要我快些去。哎呀,你不知道,我紧张死了!锦袖姐亲自给我弹琵琶伴奏,老天保佑,他居然很喜欢!”

七夕越说越兴奋,没留神脚后边的土坎,亏得四喜眼快,一把拉住了她的手。

“他赞的是锦袖。”他松开手,“好好走路!”

“可那是我唱的呀!”七夕毫不介意,眼睛里的笑意都要淌出来了,“反正,我唱了,他听了,赞了,圆满了!他以后应该都很难忘记这个晚上吧?”

“有病。”四喜直截了当地说,“你做再多无聊事,他也不会喜欢你。”

估计整个真定的人都知道,卖猪肉的朱七夕对民团教头赵子龙情有独钟,更有好事者说,曾听朱七夕在喝醉酒时大喊“嫁人当嫁赵子龙”,几乎所有人都将这事视为笑话。那玉树临风、白马银枪的赵子龙,怎会看上这个一无是处的猪肉妹?要知道,别说真定,全常山郡都不知有多少待字闺中的姑娘将他视为梦中情人,赵家的门槛几乎要被媒婆们踏平,怎么也轮不到她朱七夕。唯一不笑话她的,大概只有胡姑姑跟锦袖,还有半眉,当然,她自己也不笑话自己,她从不觉得自己的感情有任何问题。

“做这些事的时候,自己高兴不就成了。”七夕跟在他身后,脸上没见到半分沮丧,“又不是做买卖,总想要换回一点什么似的。”

“姓赵的连正眼都没看过你。”四喜一点面子都不给她。

“谁说的?”七夕立刻反驳,“我十四岁那年,第一天去街市上开铺……”

“求你了,这一段你都讲过五百次了!”

“再讲一次无所谓嘛!喂喂,四喜你别走那么快,我跟不上你!”

七夕十四岁那年发生的事,关于那一天她是如何被泼皮欺负,拿了猪肉又不肯给钱,还打了她几个耳光,关于英明神武的白衣赵公子是如何路见不平,三两下将泼皮打得屁滚尿流撒腿就跑,共关于他是如何温柔地将摔伤的她从地上抱起来送到医馆去,关于他的脸孔在那个春日的午后是多么迷人心魄等等,他真的是听到耳朵起茧子了。

可是,也说不上为啥,就算她再怎么执意重复,他心里也并不讨厌。虽然她好像总是做一些让人无法夸赞的事情,可她身上却莫名存着一种温暖的气息,让他这种历来孤僻沉默的人,也能变得生动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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