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完美世界网 > 赤道热吻北极 > 第10章 赤道

第10章 赤道

马上记住完美世界网,如果被/浏/览/器/强/制进入它们的阅/读/模/式了,阅读体/验极/差请退出转/码阅读.

深夜。

宋郁翻来覆去睡不着。

始终没办法清空脑子里的杂念——

男人漆黑的头发,清朗的眸子。

她睁开眼睛,发出一声轻叹,怎么那么容易就被撩到了。

“有什么用。”宋郁盯着眼前的漆黑一片,小声嘟囔,“我都要走了。”

第二天,剧组全部撤离,带走了所有的东西。

宋郁坐在直升机里,望向窗外。

部落正在做早饭,在葱翠的绿意里,升起了袅袅的青烟。

飞机越升越高,掉头朝绿意稀疏的地方飞去。

许久。

宋郁终于收回视线,仰着头,抬起手腕,盖在了脸上。

算了。

就这样吧-

圣保罗,这座野性被驯服了的城市,也没能幸免于雨季的侵扰。

潮湿的环境里,不停有雨往下泄,但是雨季对环境的影响,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变得迟钝。

宋郁原本没打算在圣保罗久留,结果计划赶不上徐周旭心血来潮的“惊喜”。

五千米高空,宽敞的私人飞机里,内饰高档精致。

为了营造气氛,环境光线昏暗,有粉色的射灯来回扫,到处挂满了纱曼,很符合徐少爷低俗的审美。

宋郁懒散坐在牌桌前,手撑着下巴,纤细白皙的两指夹着一根女士烟,烟头发出明灭的光。

有射灯缓缓扫过,光线暧昧。

她的眼眸半眯着,像是没睡醒。

宋郁抬腕,轻轻吸了一口烟,举止散漫优雅,与背景里的声色犬马看起来无比和谐。

在雨林里的时候,她已经很久没有抽烟,这一支烟,瞬间让她捡回了糟糕的习惯。

空气里弥漫着烟酒和女人香水的气味,和雨林里草木、汗液和动物气息混合的原始味道完全不同。

“欢迎回到文明世界。”男人玩味笑道,声音是那种成熟稳重的调子,给人很有涵养的感觉。

宋郁眼皮轻抬,看向坐在牌桌对面的男人。

周琰双手合十,搭在红木牌桌的边沿,一身干净整洁的白衬衫,眉目俊朗,薄唇轻勾,浑身上下都透着刻在骨子里的优越。

她耸耸肩,没接话,食指抵在烟上,往水晶烟灰缸里抖了抖。

徐周旭右手按在面前的两张牌上,左手拇指翻开牌面,随即发出一声得意地笑,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牌好似的。

“你们要不要?不要我继续出了啊?”

周琰没接话。

宋郁和徐周旭是一家,直接合上了手里的牌,等他走。

徐周旭高高兴兴甩出一个对子,“走了!”

他整个人靠进沙发里,手肘碰了碰宋郁,“哎,果然还是要你在才行,你不在都没人肯和周琰做对家。这趟出来不亏。”

宋郁白了他一眼,这么大动干戈开着他的私人飞机,越过整个太平洋,就为了拉她打牌,除了徐少爷也没别人能干出这样无聊的事了。

不过徐周旭也就算了,宋郁倒是没想到周琰也能那么闲,陪他来这一趟。

周琰一直是他们这伙纨绔子弟里最拎得清的。

从小什么都是最好的,事业成功,在投资圈里名气很大,典型的年轻有为。

徐周旭就特别喜欢跟在他这个表哥后头玩,明明小时候没少因为和周琰比较,被他爹揍。

偏偏宋郁对周琰这个人一直没什么好感,烦他总是一副深藏不露,自以为是的精英模样。

宋郁不是那种喜欢和讨厌会藏在心里的人。

周琰很清楚她的态度,也不知道是不是欠的,宋郁越不待见他,周琰反而越想在她面前表现得完美。

他轻笑,把手里的牌扔出去。

宋郁看一眼他扔出来的牌,一张2。

她的目光落在牌堆里,被几张牌压着的另一张2,没记错的话是他上一轮打出来的。

宋郁知道周琰打牌一向会算牌,打到后面每个人手里什么牌一清二楚。

她懒得动脑子,也清楚这把是被他让了。

真够没劲的。

宋郁将手里燃到一半的烟捻熄,抵在烟上的指尖干净透明。

周琰看出她对打牌兴致恹恹,“差不多了吧,打一晚上了。”

徐周旭一晚上赢了周琰不少,至少这一趟油费是赚回来了,大家见好就收,各自找乐子去了。

射灯的速度开始加快,背景音也更加嘈杂。

听了几个月的森林低语,宋郁一时有些不习惯金属音乐的喧嚣。

她靠在真皮沙发上,沙发柔软舒适,飞机里的温度偏低,比起雨林里潮湿闷热,真的是太适合人生存了。

周琰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递给她一条羊毛毯。

宋郁其实不觉得冷,但也懒得说,接过道了声谢。

她将羊毛毯随意地搭在腿上,目光看向远处。

徐周旭摇头晃脑玩得不亦乐乎,穿高跟鞋超短裙的女人晃着白皙的大腿,纤细的几乎病态。

宋郁走了神,想到土著部落里的节庆仪式,男人女人们小麦色的皮肤都很健康,肌肉发达有力。

“想什么呢?”周琰问。

宋郁止住了遐思,语气淡淡,“没什么。”

“没想什么刚才怎么笑起来了。”周琰很难得见她这幅沉思的样子。

“”宋郁皱皱眉,“你很闲吗?”

周琰对她的冷硬态度并不在意。

“雨林里很辛苦吧,看你都晒黑了很多。”

宋郁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银色纯铜的质感冰凉。

让她想起了挂在男人薄薄耳垂上的铜制六芒星坠子。

“还好吧。”她语气淡淡,倾身拿起了茶机上的一本杂志。

杂志是最新一期的《Nature》,是国际上很有名望的科学杂志。

封面摄图是从上至下俯瞰的森林。

层层叠叠的树冠像是一个个拥挤的绿色气球,灌满了淘气堡的池子。

周琰轻笑,不相信她说的还好。

“倒也不用逞强,习惯了生活在上面的人,是没有办法下去的。”

宋郁没怎么听他的自以为是,还有所谓上面的游戏规则。

她自顾自地翻杂志,注意力被其中一篇文章吸引了。

文章是关于巴西南部现存印第安土著部落分布情况的说明。

许多以前有记录的部落被更正为消失。

宋郁看着一个个消失部落的名字,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到有些揪心。

她想起昨天晚上,部落里的人们酒喝到最后,又莫名陷入沉默里,从极致的快乐跌落到忧郁的低谷。

塔克瓦尔哭得最难过。

那时候她不懂,现在却好像明白了。

在属于印第安的古老节庆里,他们换上旧日的服饰,在试图走向另一边的同时,又舍不得没落的过去。

马黛茶苦涩的味道停留在舌尖没有散去,宋郁抿了抿唇。

耳边是飞机上嘈杂的音乐声,鼓点剧烈,心脏也像被击打,让人厌烦。

宋郁看完文章,余光扫到作者栏。

作者的名字,很像是中国人的起名方式,PeiZhi。

她上下唇轻碰,无声地发出这两个音节。

仿佛看见了一位坚韧的学者,在雨林腹地里,跋山涉水,踽踽独行。

不知道为什么,她脑子里学者的形象,变成了一张非常具体的脸庞。

男人仰着头,黑发垂落额前,眼眸漆黑如曜石般明亮,凝望昏暗岩壁上的壁画。

宋郁突然想当一只云雀。

跟随在他身后,让她的羽毛划过云朵,记录那些被遗忘的过去。

见她许久没有回话,周琰没了耐心,轻敲桌面,“之后打算做些什么?”

宋郁眼睫微颤,被拉扯回现实。

她合上杂志,抬眸看周琰,轻轻笑了笑,“我要回雨林去。”-

徐周旭听说宋郁要回雨林,非要跟着她一起进去见识见识。

以他这种娇生惯养的性子,不出两天,肯定受不了。

宋郁劝了半天没劝动,懒得再管,随他折腾。

直升机的风浪搅乱了雨林里的绿色。

徐周旭跳下飞机,直接就踩了一脚泥。

他龇牙咧嘴,难受得不行,最后吸了吸鼻子,到一个陌生环境里,像是动物一样,用嗅觉试探。

雨林的空气倒是新鲜,带着湿漉漉的水气。

进了农场,徐周旭挑了一间屋子住下。

当他看见室内遍地泥土,还有用几根木条随便搭起来的床时,直接僵在原地。

宋郁望着他一动不动的背影,像是大脑受到冲击后的短路。

估计徐少爷这辈子是第一次亲身经历这样恶劣的环境。

“当逃兵不丢人。”她的语气悠悠。

“”妈的。

徐周旭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宋郁真是太知道怎么拿捏他了。

她越是这么说,他就越没办法给自己找退路。

这时,屋外传来女人的声音,很清脆。

用英语说了一句“你好”。

宋郁听出了声音的主人是谁,她挑了挑眉,没再管徐周旭,转身迈出了屋子。

卡西站在农场的空地里,远远看见从里面出来的人,黑白分明的眼睛亮了亮。

然后她才想起来自己应该还是在生宋郁气的。

她收敛起了笑意,抿着嘴唇,踢了一颗地上的石子儿,慢吞吞朝宋郁那边挪过去。

“你又回来干嘛?”卡西语气里是装出来的不耐烦。

宋郁笑笑,很直接摆出她想要的,“回来带你去圣保罗。”

卡西一愣,眨了眨眼睛。

“你要什么东西?”她问。

宋郁喜欢她一如既往的聪明,“你带我过一个月的部落生活,换我带你去那边过一个月。如果你找到在那边活下去的办法,我就不管你了。”

她开门见山给出条件。

卡西歪着脑袋想了想,觉得这笔交易很划算,“那你不许反悔!”她高兴地跳起来。

小孩子似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

“那你什么时候来?从今天开始吗?”卡西急性子地问。

木屋里发出“哐当”巨响,不知道徐周旭在里面搞些什么。

宋郁看一眼木屋,“我还有点事,一会儿去找你。”

卡西一向只对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关注,一点不在意木屋里发生了什么,“好,那你快点。”

告别卡西,宋郁回到了屋子里。

徐周旭正艰难从塌了的床板上爬起,床板碎成一片狼藉。

他气急败坏,“这什么破床,我怎么一躺就塌了?!”

这间屋子的床之前没人睡过,因为天气潮湿的缘故,木床连接处的钉子生锈腐蚀,徐周旭个子高,体重不轻,估计是承受不住他的重量。

宋郁好笑又无奈,没空管他,敷衍道:“你加油,我出去一趟,晚上才回来。”

“你去哪?”

“这附近有一个印第安村落,我去采风。”宋郁用他能理解的方式说明。

闻言,徐周旭来了兴致,赶紧放下手里的活,“那我也去。”

宋郁想了想,这个时间点,塔克瓦尔他们差不多已经打猎回来了,带徐周旭去应该没关系。

早上雨林里刚刚下过雨,一路上都是泥泞,就连宋郁也走得很是狼狈,更别提徐周旭了。

他们接近营地的时候,已经是黄昏,天空是雨季里常见的灰白色。

宋郁站在浅滩边,脚伸进水里,荡着雨靴沾到的泥土。

她低头打开相机检查电量,顺便摸了摸口袋里的漂亮珠子够不够。

徐周旭气喘吁吁靠在香蕉树上,打理精致的头发早就耷拉下来。

从到雨林的那一刻起,他就开始了今天频繁的后悔。

此时,有阵风吹来——

香蕉树的叶子发出沙沙声。

浅滩的对面,从密不透风的丛林里,钻出来一只毛茸茸的小猴子,吱吱地叫。

紧接着,徐周旭看见丛林里走出来一个男人。

男人穿着简单的白色衬衫和长裤,脚上踩着皮靴,衬衫的袖口被随意地挽起,露出一截手臂,肌肉紧致结实。

他的长相俊朗,黑发垂落于额前,衬得眼眸深邃,浑身透着一股冷冽气质,像是森林里的孤狼。

徐周旭的视线和男人对上,他下意识地心头打怵,一时忘了反应。

男人的视线在他身上停留了两秒,眉心微微皱起,随后不动声色地移开,看向站在浅滩边的宋郁。

宋郁低着头,没有看见他,而是先是看见了跑来的小猴子。

朱迪伸手朝她泼水,溅起小小的水花。

宋郁挑了挑眉,抬脚也朝它踢水。

朱迪反应很快,嗖得一下窜到一边,结果朱迪没泼到,倒是甩了后面男人一身的水。

早上下过雨,浅滩的水被搅得浑浊。

宋郁看着视线里出现的黑色皮靴,以及男人长裤上斑驳的泥点,愣了愣。

她抬起头来,正正望进了男人漆黑的眸子里。

他的嘴角轻轻抿着,含了几分的无奈-

前往营地的路上,裴祉走在前面。

宋郁和徐周旭跟在后面,没人讲话,三个人以一种诡异又和谐的气氛相处。

宋郁盯着他裤子上一深一浅的颜色发呆。

看到她回来,男人的反应比她想的还要平淡,甚至没问一句原因,

宋郁撇撇嘴,也不主动搭理他。

有裴祉打头,他很清楚哪一块泥土足够坚硬可以踩上去。

宋郁就那么跟在他踩过的地方,走得比她来时快多了。

徐周旭一开始不晓得,后来也发现了,跟着宋郁踩过的地方走。

他走在最后,时不时偷偷打量前面的两个人。

偶尔宋郁跟不上了,男人会刻意地放慢步子,等到她跟上再继续走。

有时候要跨一些小沼泽,挑的路也是宋郁步子能跨过去的距离。

徐周旭虽然平时没个正形儿,但观察这些没什么用的事儿倒是格外敏感。

靠近营地之后,路变得宽敞起来,不知不觉就成了并排走。

徐周旭终于忍不住,扯了扯宋郁的衣服。

“我算知道你为什么要跑回雨林里来了。”他用的是中文,不遮不掩,反正旁边的男人也听不懂。

宋郁双手插在口袋里,挑了挑眉,示意他说。

徐周旭表情复杂。

本来他真以为宋郁是疯了,才往这种雨林里扎,要是因为这个原因,他还是稍微能理解的。

他得出了结论——

“你是不是想泡他?”

“”

裴祉和宋郁的脚步皆是一顿。

排行阅读

白晨的脑袋里藏着一个藏经阁,藏经阁里收尽天下武学

天神诀

太一生水
一滴魔血,照破山河万朵。 一卷古经,湮灭日月轮回。 一部神诀,埋葬诸天至尊。 杨青玄得天命传承,修无敌之法,开启了一场碾压当世无数天才,通往万古不朽的强者之路! 我一向以德服人,不服的都是死人!
穿越古代,唐慎本想做个小生意,养家糊口,有滋有味地过完下半生。 然而谨小慎微只能安身,不能立命,不能救苍生。 想要把生意做大,想让更多人有饭吃,就要当一个官,当一个大官。 唐慎:I have a dream…… 王溱:嗯? 唐慎:我有一个梦,梦里有一座不夜城,它叫山河不夜天。 王溱(zhen)×唐慎 我要令江山平,四海清,千年一瞬,朝天来歌。阅读指南:①本文完全架空~②基建官场流~

绝世天君

高楼大厦
武魂万千,神道无上,我只问一句,可无敌否? 青藤通天,苍穹为牢,万载神液化天骄,我只问一句,可无敌否? 若世上无无敌之法,那便做无敌之人!郑十翼【送给新读者的简介】 这里有最热血的故事,这里有最刚硬的骨头,这里有最挺拔的脊梁,这里还有动人的情谊! 一个属于高楼大厦的故事,一段为热血,友情而诞生的传奇。【送给老朋友们的简介】
千古玦尘小说讲述万年前上古之神几近毁灭殆尽,如今世间仅存四位上古之神,前三位是正儿八经的上神,这最后一位…… 有神说她是走了狗屎运,投了个好胎,也有神说这三界八荒里面子上看起来最风光、里子里瞧起来最凄清的也就是这一位了。 只是这些神仙们是羡慕嫉妒恨,还是真的心有戚戚焉呢,说都说不准。但可以肯定的是,哪怕是千万年以后,三界八荒里,除了那三人以外,三界众生都只能对着她弯下神仙的傲骨,恭敬的唤一声:上神。说了这么多,其实只是想告诉大家,等那三个比真金还真的上神弯下腰的时候,就是本文真正开始的时候了…… 千古玦尘后传《神隐
日月山庄的小少爷沈千凌从树上摔下来,失忆了。不仅如此,清醒后简直像是换了个人。事实上如今的他是影帝被砸中脑袋后穿越而来。从现代人变成万人迷美少年倒也罢了,为何还要嫁给一个男人?追影宫主秦少宇深情款款,疼儿心切的娘亲说风就是雨,神医很暴躁,武林很喧嚣,暗卫脱线又英俊,居然还有一只小凤凰? 本文文笔逗趣诙谐,情节流畅明快,没有传统江湖的血雨腥风,但仍处处留有伏笔,等待读者去追寻答案。
他说:“你别叫我的名字。”水光后来一个人住在那城市里,她吃饭的时候,看着自己左手的无名指,那里已经没知觉了,她救他的时候这根手指筋断了,他一直不知道,水光也不想让他知道。只是水光想,左手无名指不是连接心脏最近的地方么,而它已经断了……水光再后来回到老家,见到小琴的女儿,小琴说孩子叫思岚,是孩子的外婆取的名,水光笑了笑,说挺好。她听到这个名字时,想到的不是景岚,而是他,她想到是只有,他说:水光,你别叫我的名字。(无责任文案)

绝世药神

风一色
一代丹帝被奸人陷害。 从此,世上少了一个青云子,多了一个无敌纨绔。 重走丹药大道。 何以逆苍天,以我手中药!
从云端跌落成为一名卑微家奴的罗征,无意中把自己炼成了一件兵器。 一道抗争的序幕,就此轰然拉开。 依靠堪比神兵利器的肉身,依靠永不妥协的坚强信念,朝着巅峰步步迈进。 豪强争雄,各族争霸,风起云动。 以法宝之躯,克世间之敌,当罗征睁开眼的一瞬,传说就此开始

时光教会我爱你

一片口香糖
很多人问时敛森,你究竟看上林鹿哪一点? 沉思片刻,他答:“举个例子吧,同样一只月饼,有人喜欢甜的,有人喜欢咸的,而我偏偏喜欢五仁的。” 林鹿欲哭无泪:“时先森,你口味真重。”
继《盛世嫡妃》、《盛世谋臣》之后,盛世三部曲之三——《盛世医妃》幸运的人有相同的幸运,倒霉的人却各有各的倒霉。他是生父不详的鬼眼世子,她是生而克母的国公千金。他被全京城的人畏惧嫌弃,她被父兄所弃隐居乡野。——既然我们都这么倒霉,不如相约一起祸害世间吧?南宫墨,名震亚洲的“千面妖女”,一时走背运被个菜鸟引爆炸药,死得轰轰烈烈。再睁开眼,成为了大夏皇朝楚国公府嫡女。隐居乡野,采采药,杀杀人,没事的时候打师傅。原本以为会一直逍遥自在下去,直到一张不输于她的赐婚圣旨从天而降……

封神记

黄易
故事叙述在人类被外空异族残暴灭绝一亿两千万年后,最后一个人类伏禹于远离银河系的星球以奇异的方式重生,可是却失去了人类的记忆。此时宇宙陷入三国争霸的时代,阿米佩斯王国、魔洞部和拜廷邦三足鼎立,合纵连横,以万亿计的河系被卷进战火中。际此强者称雄的年代,伏禹不但须挣扎求存,更要寻回自己的根源,奋起反击,征战宇宙,於没有可能中寻找可能性,延续人类。 黄易在书中发挥「天马行空」的想像力,创造了各种令人大开眼界的生物,各自拥有不同的形体和配合其体态的神经系统和动作,甚至只有纯能量体、而无物质真身的生物也在其中。这些生物有人见了便短命的「短命」,数以百计合为一体的飞行小生物「飘零」,还有身躯像一条大虫、尾巴尖弯的湘巴族战士。在这个宇宙中,最珍贵的就是能量,能量是要找寻、开采和提炼,不同的生物有不同的需要。所谓的货币就是能量货币,可以用来服食,也可以换取任何东西。在这里,「买飞船」不再是戏言,而是有实际的需要。飞船、季候飞行、空间跳跃,是这个广阔星系的交通方式,而候鸟传心术、掌心传送、以能量规限声波,则是生物与生物之间的沟通方式。各种稀奇古怪的角色形塑、精心安排的布局,构成一个迷人的异想世界、一部想像无限的神话。
最新小说: 炼气练了三千年 三寸人间 定海浮生录 微微的微笑 打火机与公主裙·荒草园 五大贼王1:落马青云 暗夜君王 美人挑灯看剑 来自未来的神探 圣祖 你是不是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