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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节 灵犀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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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人嘴里当然也喷不出狗屎。

水浒三杰象牙是象牙,狗屎归狗屎,还是分门别类打了四份盒饭回来,电梯间就等了五六分钟,七拐八拐的走的头晕,叶枫租用的办公场所很寻常,是市内一座大厦的一个很不起眼的单间,可是价格也不算便宜,通常都是行骗外地人的最佳场所,上次许少松和钟全就是沦陷在这种地方,而且一辈子不愿再涉足,三人当初按图索骥来这里,都是找的七荤八素,所以也很难相信,有人会找到这里来请求叶枫出金点子。

叶枫以前看起来光明正大的,可是这次三人却觉得叶枫好像有点神神秘秘,金点子不见得是金点子,很可能是泥点子的,宋公明私下说,叶总可能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林通忍不住地问,叶总私下干什么,卖摇头丸,还是k粉?宋公明笑而不答。

几人才到门口,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只感觉一阵香风袭来,其实更准确的来讲,应该是阴风才对,三人霍然转头,发现一个女人好像倩女幽魂般地站在面前,都不由的吓了一跳。

女人眼睛大大的,脸色白白的,身上的衣服满是泥点子,看起来好像才从坟地中爬出来的一样,林通看起来魁梧,却是胆小,以为见到了鬼,忍不住叫了一声,“我的妈呀。”

“叫大姐就行,叫妈这么客气干什么。”女人说了一句,林通发现这是人不是鬼,有些脸红,“你怎么说话呢?”

“亏你个大男人,就这么点胆子?”女人看起来比男人还男人,“哥们,问你件事情。”

“什么事情?”史禁看到是女人,忍不住的出头。

宋公明看着这个女人,却是皱了下眉头,女人其实可能还是个女孩子,人就是奇怪的动物,年轻的时候竭力的往成熟了靠拢,年老的时候,又想办法让自己看起来年轻一些。

这个女人脸上的粉底很厚,鼻子本来很挺,却几乎被粉底把脸上的凸凹填平,形成块白板,墨绿牛仔裤,上身穿的是流行的斑点狗T恤,也就是刚才猛一看时候,被人误认为是泥点子。

女人脸很白,嘴唇很红,头发削的很短,却五颜六色的效仿鹦鹉状,左耳完整,右耳的耳廓打了一排孔,闪闪的金光,宋公明看了都为她觉得痛,可是她却浑然不觉。

宋公明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再说以前他也经常和这种女人混在一起,这种女人粗俗一些叫就是女流氓,文雅一些的称谓就是太妹。

此女长相一般,属于猛一看还行,仔细一看还不如猛一看那种,宋公明觉得自己现在已经漂白了,对于这种人当然是敬而远之,不动声色的扯了史老大一把。

女子显然不知道宋公明从内到外的分析着她,大大咧咧地问,“金点子公司在哪里?”

史禁误解了宋公明的意思,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虽然宋公明不看好眼前的女子,他史老大可是觉得不错,以为宋公明想要出头,史禁上前了一步,“小姐,你问我可问对人了,我就是金点子公司的。”

女人上下打量了史禁一眼,眼中的鄙夷肆无忌惮,“你有个屁点子?”

如果是以前,敢这么对史禁说话的,史禁早让林通揍她个满地找牙的,可是今日不同往昔,想着生意是和气生财的,史禁只能和神一样的仁慈,左脸被打了个耳光后,又把右脸凑了上去,“小姐真幽默。”

小姐很粗鲁的推开了史禁,看到了他后面的金点子的招牌,嗤之以鼻,“这地方,鬼都不来吧?”

鬼是不来,鬼来了也被你气走的,史禁心中嘟囔,却已经把门打开,“小姐,里面请。”

面对着三个大男人,女人一点畏惧没有,径直走到房间内,来到叶枫桌子前,用力的一拍,“你就是叶枫?”

叶枫早听到外边赶鸭子一样吵,没有想到鸭子上架后又来拆台,这位看起来不是刘备请诸葛亮,而是效仿张飞来拆台的,慢条斯理地抬起头看了一眼,“请坐。”

“你是不是叶枫?”女人差点坐到桌子上。

叶枫只能护住电脑说,“是又怎么样,不是又如何?”

“不是就去找叶枫过来,是就去陪我去喝酒。”女人看起来有如猛张飞的女装版。

叶枫皱了下眉头,心道这是哪跟哪?大姐你哪位?不等他发言,女人掏出一包烟来,麻利的手指一弹烟盒底部,蹦出一根烟来,伸手夹住,叼在嘴上,含糊问道:“有火吗?”

女人动作麻利,动作看起来潇洒异常,叶枫只是皱下眉头,史禁觉得自己怎么把狼找来了,只不过不是说,顾客是上帝,掏出了火机,马仔一样的帮女人点燃了烟,笑容满面,本来以为女人会给他一根,没有想到女人只是望着叶枫,手指一弹,又一根烟飞出,手指一夹,有如陆小凤的灵犀一指一样,倒是百无一失,“你到底是不是叶枫?”

“我是。”叶枫看到她灵犀一指,只是恨自己身无双翼,飞离这个太妹,仔细地看了这个女人两眼,发现她年纪绝对不大,最多也是和袁雪仿佛,只是浑身上下一股江湖气息,实在比史禁要老练的多,相比之下,史禁混江湖的岁月,无疑活到了狗的身上。

“抽烟吗?”太妹听到叶枫说是,终于正眼望了下叶枫,嘴角微微翘起,不知道是讥诮还是怎的,只是看她双眉斜飞,描绘的性格张扬,眼睛斜睨,看的史禁口水都流了出来,只是想,这妞够泼辣,不过我喜欢。

“不抽。”叶枫摆摆手。

太妹吸烟的姿势很帅,可是叶枫并不喜欢。

“不抽烟的男人,和长胡子的女人一样,都是不讨人喜欢。”太妹切的一声,很是不屑。

“是吗?”叶枫望着她的唇边,想说一句,你就算不长胡子,也不见得讨人喜欢,他不吸烟,也不认为吸烟和男人不男人有什么关系,只不过他也不是神仙,猜不透这个太妹的来意,“这有椅子。”

叶枫看见她屁股好像是自己办公桌的配件一样,忍不住的提醒,太妹却是大马金刀的纹丝不动,“做人,不能太拘泥,凳子和桌子有什么区别?”

本来想说凳子和桌子没有区别的话,那你的脸和屁股有什么区别?转念一想,叶枫笑笑,“只不过你不觉得,这么交流,有点困难?”

“我来找你不是去交流,是找你和我喝酒。”太妹终于坐到凳子上,翘个二郎腿,比叶枫姿势还要潇洒。

“对不起,这是金点子公司,不是陪酒公司。”叶枫淡淡道:“你如果要找牛郎的话,出门左拐,倒有一家。”

史禁有些暗自埋怨,心想老板呀,最近金融危机,生意不好做,没有人买点子,我们客串下牛郎,赚点外快,也是情有可原的。

“你很臭屁嘛。”太妹吸了口烟,只是后悔坐到了椅子上,不能一口喷到叶枫的脸上。

叶枫还算明白臭屁的含义,那基本就是很拽很酷的意思,他并没有什么不耐,“一般一般。”

“你知道我是谁?”太妹突然问道。

叶枫有些愕然,只能摇头,水浒三杰也有些发愁,为什么叶枫认识的,不是神经病,就是精神病,当然,他们水浒三杰除外。

“我虽然不认识你是谁,可是怎么来看,你都不像是和我谈生意的。”叶枫有些叹息。

“怎么不是做生意的,你以为我没钱?”太妹有些不服。

“哦?”叶枫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做生意呢,我是欢迎,只不过喝酒呢,那就免了。”

“我请的你都不喝?你真的不给我面子?!”太妹霍然站起。

“就是你请,我才不喝。”叶枫悠闲地喝茶。

“要是龙哥请的呢?”太妹看到叶枫的不动声色,按捺住想揍他一顿的冲动,终于亮出了底牌。

“龙哥?”叶枫皱了下眉,“你认识他?他找我干什么?”

史禁吓了一跳,本来以为这个辣妹够风格,叶枫不喜欢无所谓,合自己口味就行,没有想到人家认识龙哥,难道是龙哥的马子?

“我当然认识,那是我哥。”太妹很有些自豪,“他说你是个人物,请你来夜总会做事,我本来也以为你真的不错,没有想到今天一见,也不过是个小白脸,估计没有什么本事。”

叶枫瞟了林通一眼,心想你如果找猛男的,那面倒有一位,只不过龙哥这两个字多少有了点作用,最少在叶枫的脸上总算露出点微笑,“龙哥还好?小姐贵姓?”

“他当然好。”太妹多少有些得意,“我姓李。”

宋公明差点一个跟头栽倒,太妹突然发现自己说的问题,“我是龙哥的干妹妹。”

史禁有些叹息,这个姐姐妹妹的,是个干的,就很容易出事,叶枫只是点点头,“龙哥让你找我?”

“不错,他让你今天去天天夜总会,说上次的事情,还没有谢谢你。”太妹眼珠一转,就算宋公明都看出她是谎话,叶枫却和个呆子一样,准备上钩,“什么时候?”

“今天晚上八点,天天夜总会。”太妹站了起来,“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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