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6、零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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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小时候很喜欢看《新世纪福音战士》,他总觉得自己跟里面的男主角碇真嗣很像,都是那种爹不疼也不爱的衰小孩,都是那种有‘at立场’的男人。

但路明非不腼腆,他只是不要脸罢了,碇真嗣忧郁自闭没错但他可是成绩好烧的一桌好菜还会拉大提琴的中性美少年,而他路明非只是个有点提前从中二病进化成高二病的衰仔逗比罢了。

因为不指望也不觉得能够得到回报,所以什么都可以当成玩笑萌混过关。路明非就像一只渴望与人接触的小刺猬,缩成了球,想跟人接近又怕伤到对方伤到自己。

他所谓的表白里实际上是习惯性带上了自嘲自己四斋蒸鹅心的意思在里面的,正常人就算听不出来也会一笑而过的对吧?但这路某人第一次见面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的妞儿居然答应了。

能触碰到内心深处的人要么是脸皮够厚不怕刺猬球上的刺的,要么就是完全不介意自己受伤的人、又或者是早已伤痕累累所以向来是无所谓了的人。

“......”

路明非低下头,假装在研究玻璃杯里被打碎扔到啤酒上飘着的冰球,实际上在用视线的余光偷偷的窥视着玛修的侧脸。

女孩的头发是不自然的淡紫色,她的气质有点虚无缥缈,不是那种仙侠片里用来形容漂亮神秘的仙女姐姐的缥缈,而是一种非常‘轻盈’的感觉。

司马迁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虽然比喻很奇怪但玛修给路明非的感觉就是司马迁嘴里的那种“轻于鸿毛”的奇妙触感。

每个人都与这个世界联系着,人们都像是身上长着线与世界连起来的人偶,但玛修身上的线很少也很轻,她就在这里,又好像根本不曾存在过,如果哪天消失了肯定也是如风、或者是如河边被吹散的蒲公英花瓣一般......

该死的。路明非在心里暗自骂自己,一想到蒲公英跟文学少女的要素,他脑海里又冒出来了陈雯雯穿着碎花裙在河边的蒲公英旁散步的模样了。

路明非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真心爱着着陈雯雯,还是说他只是一只单纯的舔狗——路明非其实觉得自己应该只是一只单纯的颜狗罢了,班上漂亮的女孩不少,他有好感的也很多,陈雯雯唯一特别的地方是对他温柔。

路明非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喜欢的其实不是陈雯雯,而是那份温柔的对她好的态度罢了。她是或许不是唯一一个,但文学少女却是第一个对路明非友善的漂亮妞。

这样想颜狗路明非也挺卑微的,是个漂亮女孩而且对他好他就喜欢,文学少女属性则是属于额外加分项。比如现在,他就觉得眼前的玛修贼溜儿可爱。

但又与陈雯雯给路明非的感觉不同,陈雯雯对路明非温柔,但却从不会给路明非回应,不论是答应还是拒绝的回应都没有。

可玛修呢?玛修又是怎样,刚刚路明非的告白只是在达芬奇的嬉闹下半推半就的玩笑,跟之前陈雯雯那次没法比,但却得到了回应,可那个真的算是回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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