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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仗的目的是杀死敌人,让自己活着!”康明伟扯下一些麦穗,然后把它们小心翼翼的插在钢盔的扎带上,在麦田里它可以起到伪装的作用。
在康明伟看来,在战争之中首先必须要保护好自己,只有如此才能够更好的杀伤敌人。这才是赢得战争的真正手段,哪里像他们这些非洲佬一样,动不动就是什么死呀活了。
他们压根儿就不知道什么是战争。当然了,也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赢得战争的手段,所以他们才会成为帝国的附庸。
“哎呀,康上兵,我们帝国军人,不就应该是以报效帝国,以死效忠为已任嘛!”
在说出这番话的时候,福忠明的语气显得非常认真,甚至语气里带着一些不满,当然他并不敢表现出来,因为康上兵是真正的明人。
“反正吧,只要报效帝国那就对了!”
突然,猛的抽了一口烟,福忠明从坑里跳出,他在麦田中飞跑着,他一边跑,一边猛的朝着前方甩了一个手榴弹。然后就一头滚到到了麦田里,手榴弹准确的落在了美军的堑壕里炸出一团黑烟。
目睹了这一切的康明伟,只是随口骂了一句。
“真是个疯子。”
那些非洲兵,一个个打起仗来,都是这样不要命的进攻,从来不考虑危险。
他仍在继续静静地插着麦穗,他不会轻易冒险的,打仗的目的是杀死敌人,保存自己。
此时他似乎想了很多很多,又似乎什么也没想,他讲不清是什么心情,象很平静,又象很不平静。
或许,在战场上,什么都不应该去想。
突然,后边的炮兵部队开始了急火射击,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不断的从敌军的堑壕里传来,猛烈的炮击让敌人堑壕里立刻乱成一锅粥。
炮击就是命令冲锋的信号!
“万岁!”
大吼一声,原本看似镇定自若的康明伟象上了发条似的,一跃而起,上好刺刀,第一个冲了出去。连长就在在右手一百多米远的上挥舞
着军刀,所有人都在奔跑着。
福忠明就在他的前方,挺着步枪的他大吼着。
“万岁!”
突然,他一头栽倒了下去,他用手撑着身子,想站起来,但是却又倒了下去,最终还是没能站起来,这一幕映入康明伟的眼帘,但是在经过他身边时,康明伟并没有停步,敌人的堑壕宽不到三尺,深四尺,身穿蓝色军衣的美国兵象老鼠一样,从这狭窄的壕沟中逃跑了。
康明伟跳进堑壕,身体一软,人躺了下去,嘴里大口大口地喘着
粗气。他自言自语地说
“还活着,还活着!”
突然他深深地可怜起福忠明起来来,虽然和那家伙虽不太亲近,而他去借烟抽时那副悠闲样子,现在尤其使康明伟难过。
“真是一个……勇敢的家伙。”